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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男子为逃债竟买尸诈死 结果成了阶下囚

发布时间:2019-02-28 13:02:05 | 来源:未知
为逃避追债,佛山一男子脑洞打开,想出匪夷所思的逃债方式,结果逃债不成,自己也成了阶下囚。2月27日上午,一件故意毁坏、侮辱尸体案在佛山三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三水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以侮辱尸体罪判处被告

  为逃避追债,佛山一男子脑洞打开,想出匪夷所思的逃债方式,结果逃债不成,自己也成了阶下囚。2月27日上午,一件故意毁坏、侮辱尸体案在佛山三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三水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以侮辱尸体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记者从三水法院了解到,2018年,曹某为了逃避多笔银行贷款,意图制造一场交通事故伪造自己死亡的假象。为了场面逼真,他心生一计,联系到经营管理广东某县医院太平间的许某,谎称需要购买一具男性尸体“配阴婚”。许某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曹某一具无名尸体。次日凌晨,曹某驾车将该无名尸体运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小区附近,故意碰撞路边的电线杆,然后将无名尸体搬至驾驶位,浇上汽油后点火引燃,致使无名尸体与车辆均被烧毁。随后,曹某逃离现场。

  让曹某没想到的是,侦查人员通过车牌号码及道路监控等蛛丝马迹联系到了曹某的家人并进行DNA比对,法医又检验到现场被烧毁的尸体残骸来自一名女性,且尸体被焚烧前已处于重度腐烂状态。种种证据显示,被烧毁的尸体不是曹某本人。事情败露,曹某最终被公安人员抓获,许某则主动投案自首。三水检察院遂以曹某、许某分别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侮辱尸体罪向三水法院提起公诉。

  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故意毁坏尸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许某非法买卖尸体,损害尸体尊严,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原标题:佛山一男子为逃债竟买尸诈死 结果成了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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