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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队创新型企业实施税收奖励 最高100万

发布时间:2014-12-30 09:44:52 | 来源:未知
新年还没到,企业又可以申领利市了。南都记者从东莞市科技局获悉,根据《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开展申报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税收奖励、东莞市创新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及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奖励。税收奖励和贴息补助100万元封顶,22家

  新年还没到,企业又可以申领利市了。南都记者从东莞市科技局获悉,根据《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开展申报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税收奖励、东莞市创新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及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奖励。税收奖励和贴息补助100万元封顶,22家首批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有机会申请;国家、省级创新企业可分别获得一次性30万元或20万元的奖励。

  根据规定,东莞市认定的创新型培育企业和创新型龙头企业,2013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相对2012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的,按企业2013年度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相对2012年度增量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创新型龙头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型培育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这批企业如果2013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产生的贷款利息,也可以获得贴息。具体来说,2013年起至2015年止,三年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连续2年产生的贷款利息,按利息总额给予50%补助。创新型龙头企业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型培育企业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另外,2013年6月9日后获国家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型企业,可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

(原标题:东莞队创新型企业实施税收奖励 最高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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