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 广州新闻 东莞新闻 珠海新闻 汕头新闻 韶关新闻 佛山新闻 江门新闻 湛江新闻 潮州新闻 肇庆新闻 惠州新闻 清远新闻 中山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资讯 > 明年元旦起 广东车船税适用税额降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明年元旦起 广东车船税适用税额降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发布时间:2017-10-19 09:57:15 | 来源:网络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方晴)18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经印发,明年起广东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拟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其中1.0升~1.6升(含)的乘用车适用税额从360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方晴)18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经印发,明年起广东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拟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其中1.0升~1.6升(含)的乘用车适用税额从360元调低到300元。

  《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根据调整后的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1.0升(含)以下乘用车适用税额从180元调整至60元,1.0升~1.6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360元调低到300元,1.6升~2.0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420元调低到360元。

  据此前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的解读》,据测算,税额调整到位后,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税5亿元,为个人减税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