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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佛肇等12城市将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发布时间:2017-07-21 08:42:27 | 来源:网络
据新华社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

  据新华社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在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方面,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

  在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根据通知,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通知明确,要选取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进行推广。目前,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