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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1月起推行摇号抽查污染源

发布时间:2015-12-18 08:14:53 | 来源:未知
环保执法车刚出发,排污企业已开始毁尸灭迹了,如此现状有望得到改善。省环保厅最近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简称《方案》),明年1月起推广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对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均以摇号的形式进行随机抽

  环保执法车刚出发,排污企业已开始“毁尸灭迹”了,如此现状有望得到改善。省环保厅最近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简称《方案》),明年1月起推广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对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均以摇号的形式进行随机抽取。

  2016年1月起,全省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将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县级环保部门抽查比例则为25%。对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至少按照一个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抽查5家排污单位,即1:5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县级环保部门则按1:10的比例确定抽查数量。

  省环保厅介绍,此次推广的污染源随机抽查监管,将建立抽查“双随机”和保密机制,即环境执法检查将以摇号的形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违反保密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回收环境监察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并依法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各地建立健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落实协同监管及联合惩戒措施。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