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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招录律师、法学专家担任立法工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21 08:44:34 | 来源:未知
广州3月20日电(程景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日举行全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工作会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称,广东将完善地方立法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的通道。 黄龙云表示,将推动广东省地方立

  广州3月20日电(程景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日举行全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工作会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称,广东将完善地方立法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的通道。

  黄龙云表示,将推动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建立立法学专业学科,形成从本科到博士的立法学人才系统培养,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机构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黄龙云称,具体落实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时间和步骤,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分批推进。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称,要坚持立法为民原则,防止通过地方立法搞地方保护主义、搞部门利益法制化、不正当限制公民权利,损害民众利益;在立法的精细化上多下功夫,不求大而全,而是切实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公众提出意见的研究、处理和统一反馈机制。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理事长、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郑德涛就地方立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及如何为地方立法提供专业支撑作了发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