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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深圳“小汽车限购令”合法性进行审查

发布时间:2015-01-24 07:18:33 | 来源:未知
记者23日从广东省法制办获悉,针对公民顾大松提交的质疑并要求撤销深圳市小汽车限购令的建议书,法制办已经正式启动审查程序,并将建议书转给深圳市政府,待听取后者意见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

  记者23日从广东省法制办获悉,针对公民顾大松提交的质疑并要求撤销深圳市小汽车“限购令”的建议书,法制办已经正式启动审查程序,并将建议书转给深圳市政府,待听取后者意见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实行小汽车限购和限外方案。公民顾大松认为《通告》违法,并依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广东省法制办依法撤销《通告》,并提交了建议书。

  今年1月22日下午,顾大松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出了广东省法制办对其建议书的复函照片。广东省法制办在这份1月20日发出的函件中表示:“经研究,我办已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启动程序,对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广东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23日向记者证实了这份复函。这位负责人说:“审查是一个必要的工作程序,社会上对此有反映了,我们会采取高度负责而慎重的态度来处理。”根据《规定》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根据《规定》,政府法制机构如果发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出现违法等情况,应当建议制定机关自行修改、废止或者提请本级政府予以撤销。

  事件回放

  深圳宣布“限购令”

  令市民措手不及

  去年12月29日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自当天18时起实施汽车限购,有效期暂定为5年,并在宣布后20分钟即实施。

  通告称,每年暂定投放10万个指标,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方式取得;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一半摇号、一半采取竞价方式获得。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每年的增量指标通过“无偿摇号+有偿竞价”方式取得。

  通告还提到,自当天18时起,早晚高峰期间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区内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为政策缓冲期,对违反禁行规定的机动车只做警告处理。之后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深圳宣布双限令后,由交警、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封锁了部分4S店,不让顾客进入购车。此举令深圳市民感到措手不及,吐槽政府“太任性”。

  对于为何突发“限购令”,深圳市政府解释称,该市近年来交通压力持续加大,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等经济手段不再具备实施条件。